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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劉恩恩大部分時間,都是待在自己房間裏的。
這打消了我想要探視劉恩恩的念頭。
也因此,劉志雄根本無法離開家,這也是他無法去刑偵隊接受傳喚的原因。
由於劉志雄的先發制人,江隊並沒有說出劉子毅被滅門的案件,而是旁敲側擊地詢問,有沒有人證可以證明他一直在家裏。
結果是,有。
因爲他每天都要託旁邊的鄰居去買菜,所以他沒有時間去隔壁市作案。
案發地與劉志雄家相距甚遠,一來一回至少也需要五個小時,更別說還需要踩點,蹲點,以及設計進入室內犯案的方法。
沒有待在那邊一段時間,辦不出這麼幹淨利索的案件。
隨後,我們找到了該鄰居,是個年過七旬的老伯,叫江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