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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拂過座椅上的雕花,細細摸着凹進去的花紋,想着從前蕭煜還是皇子時曾笨拙地給我雕過一隻小兔子。
我自小就知道以後要嫁給蕭煜,他非姑母親生,母妃早早過世,姑母身爲皇后一直未有身孕,便把蕭煜接過來親自撫養。
我時常進宮,和他也算是一同長大。
我們定親那日,他親自來了。一箱箱聘禮抬進府裏,他送我了一隻親手雕刻的小兔子,所有的東西都比不上那隻小兔子。
過了文書,婚事卻要待我過了十六才能辦,我迫不及待要嫁給他。
我愛喫御膳房做的點心,他每隔三日就差人給我送。我爲他繡的香囊,他日日不離身。我以爲我幸運至極,和蕭煜是兩情相悅,肯定不會如同姑母那般在深宮裏苦熬。
哥哥提點我,我是未來的太子妃,不要把太子當成夫君,要記住他是君。可我幼時覺得,相愛兩不疑,我與蕭煜能夠夫妻恩愛不是更好嗎?
哪個女子不希望與夫君琴瑟和鳴。
到底是我錯了。
情情愛愛,兒女情長從來不該是皇家有的,把感情放在利益面前也過於天真了。就算我現在貴爲皇后我也時刻謹慎,以求聖心眷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