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月25日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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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快跑嗎?這是一匹迷你小馬能做到的事嗎?就算能,我想學嗎?不過要是這是我唯一的選擇,或者比臉還大的牙齒都要咬到我身上了,我應該會選擇學習如何對抗“大自然”施加給我的一切。
還有一件事值得一提:我覺得我的感官發生了改變。我的聽力比以前好得多,這對討厭的耳朵不用我教就知道該怎麼做:它們會自己轉動鎖定聲音來源,轉來轉去的時候都快把我那可笑的鬃毛撥到眼睛裏了,不過我也能因此更好地辨認聲音方向了。我避開了幾條聽着像是有狗羣在活動的街道,並且一聽到一羣狗發出捕獵的嚎叫,我就趕緊躲進了一個自助食品店裏。
如果不是我,那麼那些狗到底在獵殺什麼?老鼠?彼此?人們的寵物?還是說它們只是衝進房屋,狼吞虎嚥全城各處尚且新鮮的肉和其他逐漸腐敗的食物?但它們最後都會被喫完的。據我所知,洛杉磯也不像其他城市一樣對老鼠那麼友好:它的建築太分散了,基礎設施也太新,不像紐約或者芝加哥那邊能養活大量老鼠。我擔心當地野狗很快就會喫光容易得到的食物,然後就會去尋找不太容易獲得的食物來源,四條腿、藍綠色的那種。四足食草動物一般是怎麼對抗那些成羣結隊、跑得還和它們一樣快的捕食者的?哦,對了,結羣活動,但我可沒有一個羣體。
長頭髮好煩,這就是我高中時一直把它剪得特別短的原因。以後我大概會剪短它、噴溼它,再用髮膠給它定型,如此種種。人們到底是怎麼打理這麼長的頭髮的?人們是怎麼打理尾巴的?
我不知道看見其他活物是不是種進步,不過相較於喇叭聲、公交車聲和人聲(天哪,最後一項還是別提了),我確實更喜歡真正的鳥鳴聲。我自己的聲音聽起來蠢透了,和過去的聲音沒有半點相似。我的耳機沒法固定在耳朵上,至少只要它們的形狀還是這麼怪,還不時轉來轉去的話就不行,我大概得弄點夾子之類的東西才能把它們固定住。我並不想用吵鬧的便攜式揚聲器——我擔心這會引起動物的注意。沒錯,我是想引起其他智慧生物的注意,但我還要同時躲避非智慧生物,這個挑戰可是相當艱鉅。我又跑題了,不管怎麼說,趕緊回到正題!
和我想的一樣,如果那一晚商店沒營業,那門肯定就是鎖着的。我沒必要破門而入,因爲已經有東西幫了我一把:商店門口擺放着幾棵盆栽,雖然它們還不夠大,算不上是樹,但花盆裏面還是有幾百磅泥土,其中一棵倒了進去,把一扇巨大的玻璃門撞得粉碎。我有說過現在所有門看着都特別大嗎?
這棵樹不算特別大,如果我夠高,能借助槓桿原理推它的頂部的話,我大概也能把它推倒。一陣從頂端刮過的強風也有可能吹倒它,但自上個星期起,我沒感覺到這麼強的風。我知道動物最終會佔領人類世界,但……還沒有哪種動物聰明得知道該怎麼藉助一棵樹闖入裝滿食物的房屋,對吧?
只有兩種可能:這要麼是個意外(不太合理),要麼是其他人類倖存者存在的證據,於是我進入店內巡視。這裏一片漆黑,爲了看清物體,我不得不用嘴叼着手電筒照明,這大概是因爲這家商店沒有後備自動發電系統,也可能是因爲後備發電機只是用來保存貨物的,而不是用來照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