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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十三歲那年,市局舉行了警嫂座談會,有孩子的都攜帶孩子去了,那是我第一次見到我心裏的偶像,傳說中的天才女孩林甜甜。
白白嫩嫩的,眼睛像小鹿一樣,笑起來有兩個小酒窩,好看的不像話。
成年後聽到別人說,小學生那麼小,懂什麼喜歡。
但我覺得,我從那時候起,就喜歡她了。
只不過那時候的喜歡,是很想很想認識她,和她交朋友。
而後來的很多年裏,這份喜歡慢慢昇華,越來越強烈,越來越堅定,我越來越確定,那就是想把她變成家人,與之共度一生的愛情。
那次警嫂座談會,我在她面前各種搞小動作,企圖引起她的注意,我一直看着她,但是她一直看着她爸爸,沒有注意到我。
我最終還是沒有能鼓起勇氣說出我想和她交朋友,因爲那時我還是個小蘿蔔頭,比她矮一些,這讓我感到在「心上人」面前很沒有面子。
我決定以後每天堅持喝牛奶,下次見她,我要長的高高的。
可是,下次見到她時,她卻成了一個全家被滅門,唯一倖存活下來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