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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是親的。她後來嫁給了一個打獵好手。
這個人因爲獵取二級保護動物判了兩年徒刑,出獄後就變成個遊手好閒的無賴。丹泊也已經是個武警上尉,正和駐地縣政協主席的女兒戀愛。他領導的中隊有些拳腳好的戰士不願意回農村,退了位就安排到縣城的治安聯防隊收拾酒鬼和小偷一類人物。丹泊在縣城街上遇到再沒有乾草香味的表姐,說男人又跑了。丹泊上尉給表姐背上那個娃娃二十元錢,就到聯
防隊叫一個以前的部下出來,問認不認識某某人。回答說昨晚上還喫醉了在館子裏發瘋呢。丹泊就吩咐,給老子把屎給他打出來,叫他不敢進城瞎逛,但不準打死打殘。
昔日的部下一個立正,說:“保證完成任務。”
“我日你媽!”上尉罵一句,自己也笑了起來。上尉去會女友。穿過大街上一團團槐樹陰涼,心裏頗不平靜。
表姐讓他想起了少年時悽楚又美麗的日子。
那陣的表姐也不是如今這個樣子。
舅舅是冬天回來的。那時,外公的羊已經放得很好了。那天下了大雪。他伏在屋頂上,端着父親的獵槍瞄準雪地裏覓食的野鴿羣。瞄準了,抬頭一勾,槍機就咔嗒一聲脆響。
丹泊的槍裏沒裝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