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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成豐當然有辦法,衆所周知,崇朝對於讀書人的選拔一是看學識,而便是看德行。
因爲封家的事,他早就被剝奪了秀才郎的身份,下次科考,只能從童生開始,陳縣令或許是出於仁慈心態,或者除了偷人孩子,封家的事到底是他們自己的家事,所以就只規定了封雲雋十年不能參加科考。
然而這個規定是岌岌可危的,只要封雲雋再犯一點錯,真的就是一點點錯,或者有人在那後面推他一把,他就能跌入萬劫不復之地。
封成豐就決定當那個推手,他不需要做其他多餘的事,只需要做一件事就足夠,那就是讓人寫明封雲雋真的品行有虧,私德不行,再交給陳縣令,那麼陳縣令那邊就能徹底禁止封雲雋科考。
相當於告官,只是方式不同。
這種行爲其實是不符合規矩的,畢竟告官不像告官,他們也不是讀書人,也不像檢舉,但封成豐覺得,以陳縣令對封家一家子的厭惡,以及他和兩個弟弟的交好,以及他知道封雲雋的德行,肯定會公正嚴明的進行判決。
同時,他也會向綠雲書院等書院遞交這份聲明書以及縣衙的判決,如此這樣,就再也沒喲書院敢收封雲雋讀書,那麼他的讀書路就徹底毀了。讀書人最看重的就是名聲,沒了名聲,他們還不如去死。
而寫聲明書的人他也已經有了人選,不是別人,正是封雲雋的兩個哥哥。
“封雲海封雲河,會寫字嗎?”封成豐側頭,看向一邊的封雲海封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