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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梁歡說得一點沒錯,唐兆龍看到200萬的懸賞金,全都被周安東分配給了屬下作爲獎金,他的確有點兒眼饞。
而且,看到有警員竟然一下子能分到80多萬,他好幾年的工資加起來,也到不了這個數!是如此,他的眼饞就變成了眼紅!
於是,在經過一番深思熟慮之後,他決定暫緩這筆獎金的發放,先將其擱置下,然後再慢慢想辦法巧立名目,收入自己帳中。
然而,讓唐兆龍沒想到的是,上午11點的時候,棉嶺案的受害者家屬代表陶先生,忽然來到自己的辦公室,並且開門見山地向他索要這筆200萬的懸賞金。
這一下,唐兆龍不由得傻了眼!
雖然這些錢是家屬們自願送與警隊,作爲警員獎勵的。但是因爲沒有立過正式的文件,這筆錢的所有權還在家屬們手中。
只是當初交接的時候,周局長給他們打過一個收據而已。可是,現在周局長不在了,陶先生便以此爲由,向警隊索要這筆懸賞金。
陶先生的理由也很充分,一來錢並未辦理過贈予手續;二來,他們之前和周局長達成過獎金分配的共識,但是周局長不在了,他們擔心這筆錢無法發揮原本的獎勵用途;第三,他們家屬現在悲痛萬分,全都在張羅喪事,資金短缺,急需這筆懸賞金以作喪葬費。
陶先生這幾點有理有據的說辭下來,唐兆龍徹底沒脾氣了。這筆錢畢竟是私人懸賞金,如果自己執意阻攔,不合法也不合理,傳出去可就丟大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