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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母抹了把脸,起身去给他们泡了茶,还是上好的碧螺春,可见是真高兴。
做完这些,康母才坐回去,说:“他们家的人我真是一个字都不愿意提,说他们我就觉得恶心。当初是史途追的我们家康颖,他们当时一个公司的,就那么认识了。史途这人看着不错,办事周道,嘴巴也会说,我和她爸也没多想,觉得人挺好,康颖也喜欢,就行了。”
公司有规定,不允许办公室恋情,所以康颖换了公司,跟史途的交往也很顺利。
谈婚论嫁时,双方父母见了面,康家发现史家有些抠,房子是史途自己贷款买的,当时装修也弄完了,不需要操心房子的事。康家这边就想着到时候给康颖陪嫁一台车,也算合适。而在讨论的彩礼和婚礼的时候,史家人以自己家没钱为由,说康颖既然喜欢史途,就不应该为难他。彩礼给个一万块的红包,婚礼就在男方老家办,请几个朋友吃顿饭,费用双方AA制。
康家本不愿意,自己女儿出嫁,男方家除了准备房子,什么都不出,还想一万快就打发了。但彩礼这事吧,其实挺容易引发矛盾的,有人觉得应该多给,彰显对媳妇的喜爱和认可。有人觉得就不应该要,结婚是为了爱情,为了点儿彩礼钱闹得不愉快,不是毁姻缘吗?
不过京市本地人结婚,彩礼钱不提,钻戒和三金是必须给儿媳妇买的,改口费一万零一,双方都给,最后就算小两口的私房了,所以康家提出必须买钻戒和三金,不然就对他们女儿太不重视了。
史途回去不知道怎么跟父母商量的,最后买了一对带钻的对戒和一副金耳环给了康颖。康家觉得史家也算有表示了,彩礼上就算了。
但之后婚礼的事,双方也难达成一致,正常来讲,回男方老家办婚礼没问题,但如果女方的大部分亲友都去不了,那回来后是应该请这边的亲友吃顿回请宴的。
可康家觉得在老家办了就行了,回来再请还要花钱,未免太奢侈了。这是虚荣,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