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肉之愛讀《神曲·天堂篇》 (第11/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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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說的是,人只能有距離地感受天堂之光,不能直接遭遇。這也是人性中自我保護的能力所在。所謂極境,不過是人的體力的極限。體驗達到極致的人就會自動地暈過去,所以天堂之光是活人對於死亡的想象,不是真正的死。在如此眩目的土星天裏,詩人已經靠近源頭了,然而仍不能拋棄塵緣,因爲徹底拋棄塵緣就會變成“灰燼”。這也是俾德麗採所告誡的。於是探索仍要進行下去,靈與肉的愛情仍要在至深的衝突中發展,極限中的自由愛情以無比的歡樂和灼熱展示自身,“我”被巨大的仁愛所包圍。愛,進一步激起了“我”的渴望,“我”企圖看透“永恆律法”的淵底,也就是企圖用有限的目光來看清無限的精神宇宙,找出可以掌握的規律。但是那位偉大的精靈告訴“我”,這是不可能的,人的認識只能是相對的,規律不能一勞永逸地掌握,只能在探索中熟悉。
“在這裏發光的心靈,在人世間,
還處於迷霧之中,有些事物
在天上也無法看到,人間又怎能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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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的渴望重新回到自我的探索。這時那偉大的、光焰四射的精靈就向“我”再一次展現人性中的矛盾——光的源泉。他談到了罪惡的塵世生活,談到了包括自己在內的世人的齷齪的行徑。他的沉痛懺悔引起了周圍精靈的深沉的呼應,因爲每個精靈都在人世間有本血淚史。此處的兩極對立是那樣的勢不兩立,愛與復仇並存,即使“我”不能完全領悟精靈的內心(即“我”的自我),“我”也被他們的激情所深深地吸引,因爲他們的內心正是“我”迄今爲止的跋涉所要到達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