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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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妃關心的是:“到底是誰刺殺你們妹妹,查出來了嗎?”
今兒四阿哥去了一趟刑部,來這裏就是跟德妃說這事兒的。
“刑部查到了刺客的身份,十幾年前這人年紀還小,是家中的幼子,家裏殷實一些,他打拳挺好的,拜當地的拳師爲師傅。那時候父母俱在,就是年紀有些大,還有個年紀也很大的哥哥,這哥哥是個遠近皆知的傻子,討不上媳婦。
有一日大清早,鄰村的人挑着扁擔從他們家門前路過去趕集,他哥哥蹲在門口,那人與他哥哥沒說話沒對眼什麼都沒做,就挑着扁擔路過,他哥哥回去操起門栓對着這人的後腦就是一棍,那人抽搐了幾下身亡了。
當時一條街上有很多人看到了,大家一看,都說這傻子打死人了。死者家屬去報官,這事兒就是傻子無緣無故打死了人,官府認定這是傻子,交給其父母嚴加看管,判定傻子這家對死者家裏賠償。這賠償很重,算得上是傾家蕩產。
然而刺客的父母是寧可要家產也不要傻子,對官府說殺人償命,讓傻兒子償命。
官府後來說,那倒黴的死者是家裏的頂樑柱,上有老父母,下有幾個孩兒要養育。如果傻子要償命,也要分一半的家產給死者家裏。結果傻子在死者家裏暴斃了,傻子的家屬也就是刺客的父母說這是償命了,一分錢不出。官府後來查明傻子是走到死者家裏毒發死亡,強逼着刺客家裏分了一半的家產賠償了死者。
經過這件事,刺客一家在鄉親們的指指點點裏過日子,他父親先去世,她母親沒幾年也去世,他自己不會治家,又因爲日漸家貧名聲不好討不上媳婦。時常對官府辱罵,後來酒後又揚言說要殺當初判案的縣官,被人舉報到官府,然後這刺客就飛快的賣了家產出逃再也沒回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