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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實往前回溯幾年——小學的時候,班珏琳就和李一葦同班。當時的李一葦就因爲學習成績名列前茅而被提升成了班裏的“三道槓”,是人人羨慕的班長。
可是小孩子又不懂得官職的高低,哪怕官再小,也還是樂此不疲。那時的班珏琳很喜歡跟在李一葦的身後,原因很簡單,都是住在大院裏的,學前班時就經常玩在一起。加上李一葦又是班長,每每和他走在一起,班珏琳的內心都有一種極其微妙的優越感。
比她自己當班長還要有成就。
小學四年級時,李爸爸的同事送了他們家一隻博美犬。每天放學後,班珏琳就會去李一葦家裏“調戲”小博美。又拽耳朵又拉尾巴,還未經李一葦同意就帶着小博美去外面溜。
班珏琳拉着小博士美呼哧呼哧的跑在前面,“一二一”的喊着口號,李一葦慢悠悠的跟在後面。回來時就變成了李一葦帶着小博美走在前,而班珏琳氣喘吁吁的在後喊着“慢點,等等我”。
因爲當時的班珏琳扎着兩個小辮,高高的綁起來,像極了小博美的兩隻耳朵。李一葦就給她起外號,成了——“班博美”。
到了初中之後的某一天,偶然間回憶起那個時候的事情。
“怎麼我的外號是狗的品種?”班珏琳想起來便不高興的皺起了眉頭。
“隨便叫的而已,誰讓你當時的髮型和狗耳朵那麼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