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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时候,我明白,这是我最后一个机会谈论这个主题,忽然想起那些手稿,想找出来看看有哪些素材可以废物利用。于是,二零零四年三月,在我满三十三周岁之前,我发现了一部我十七岁时候写的长篇小说:蓝黑钢笔水写满的三百二十七页浅绿色稿纸,封存在一个巨大的牛皮纸袋子里,竟然是个结构和故事极其完整的长篇小说,不可割断,不可截取,《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几乎一点也用不上。
奇怪的是,十六年之后,我对这本长篇小说的记忆几乎丧失,什么时候写的?为什么写?当时的情景如何?那个女主角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全部忘记了?我无法回答,甚至那些蓝黑钢笔水的字迹和我现在的字体都有了本质的差别,要不是小说结尾清晰写着八九年九月,要不是手稿沉甸甸攥在我手里,我不敢相信这个东西是我的。我心虚地举目四望,周围鬼影憧憧,我看见我的真魂从我的脚趾慢慢飘散,离开我的身体,门外一声猫叫。
我托人将手稿带给出版家熊灿,他说找人录入。他是个有明显窥阴癖倾向的人,在录入之前就偷偷看了手稿。打来电话:“你丫小的时候,写的小说很有意思。有种怪怪的味道,说不出来。”
“我打算友情出让给我的小外甥王雨农,让他用这本书和他七岁的傲人年纪,灭了韩寒和郭敬明,灭了王蒙的《青春万岁》。”
“不好。浪费了。要你自己用。简直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的阴柔纯情版哦。”
“你觉得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还好?”
“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真实哦,简直就是活化石,恐龙蛋,有标本价值。你现在和王朔当年一样,记忆都有了变形。嘿,总之,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