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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犯案”过程,朝云昔已经记得不是太清楚了,总之,应该是相当一气呵成,流畅,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就完成了这一系列的行为。
此时此刻,还残存在朝云昔记忆当中的内容,无非就是些,房间当中不是那么太熟悉的长着鹰钩鼻的男人的血肉横飞,几乎是很快就赶到现场的警方和医院的人员,以及无论是多么只手遮天的神明,都没办法扭转的,一幢熊熊燃烧的旅馆。
朝云昔已经不想再去回忆那些自己作案的细节了,他毕竟没有什么特殊的施暴倾向,这次的整个行为就相当于是一种有着很明确的目的性的,自我能力的展示而已,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并不能表示朝云昔本人是一个残暴的人。
努力地去用这种说法说服自己之后,朝云昔也很快在心中产生了另外一个更加明确的想法。
那就是逃,准确的说,是再一次踏上自己亡命天涯的路途,细细想来,这本来就是自己原本正应该经历的,自己这段时间短暂的停留在那一家人的家中,也仅仅只能算的上是一个留给他缓解一下神经的短暂停留罢了。
而自己做出这个决定,其最关键的因素则是,他绝对不能允许自己继续拖累这一家给予自己无私善意的人们。
自己原本就是个通缉犯,这先不提,除此之外,就在刚刚,他还正犯下了一具证据确凿的杀人放火案。
他这样的危险人物,是不应该继续待在那样和平祥和的家庭当中的。
这样一来,颠沛流离的日子,又再一次回归了他的左右。
首先,作为一个没有身份的彻头彻尾的偷渡客,现在很显然,朝云昔已经不能继续停留在这个国家了,但他对于瑞士这个国家基本上就是完全的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