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林有福警官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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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那胖乎乎的身材和略顯矮小的身高卻讓人感到有些不協調。大約 175 的個頭,配上油膩膩的背頭髮型,以及戴着一副金絲邊眼鏡,使得他看起來有點滑稽可笑。腳下那雙擦得發亮的高檔皮鞋,也顯得格外耀眼。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胸口處佩戴着一枚麥穗與秤的胸針,這是整個城市中頂尖律師的獨特標誌。
"您好,警官!"他微笑着說道,聲音中帶着一絲自信與輕蔑,"我叫王清正,是維京市金鼎律師事務所的首席律師之一,同時也是維達集團的首席法務。"
說着,他伸出手指了指旁邊的趙子榮。
"現在,這個人是我的客戶,而且我是趙子榮股東的首席指定律師。"他強調道。
接着,他迅速翻開手中的大法典,語氣堅定地說:"根據我們國家的刑法第18條規定,警察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或者沒有當場抓住嫌疑人,那麼當事人有權保持沉默,並享有自由行動的權利。所以,如果你們想要逮捕當事人,請讓您的上級開具逮捕令,然後再跟我對接。"
說完,他便不再給林警官任何開口說話的機會,而是專注於翻閱大法典,尋找更多的法律依據來支持自己的觀點。
趙子榮看着開口的律師,馬上知道啥意思,趾高氣昂的點點頭,隨後對着那警察開口說道:對,這就是我的律師,有啥事跟他說!
林警官的臉色變得陰沉起來,他感到一股無法抑制的怒火湧上心頭。他討厭和那些狡猾的律師打交道,因爲他深知他們善於利用法律條文來爲自己辯護,而他作爲一名警察,往往處於劣勢。然而,儘管心中充滿憤怒,但他也明白,與律師爭論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