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第5/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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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缘这种东西真的是非常重要的啊,爱自己的孩子总胜过爱他人的孩子,即便是有结成夫妻的意愿,更遑论说结了婚对方的孩子还不是亲生的了,梅丽不爱三小只是有道理的,因为我这个作者不会去爱。(这件事不去争论,无论如何我这个亲身经历过的总有一点发言权。)
而各爱己私,就算再怎么遮掩,孩子也总是能感觉到的,眼神,举止映入眼中就会有冥冥中的感觉,对方不喜欢我。(并且小时候的我也确实不讨喜,但孩子哪个不是这样呢?终究不是亲生的。)
所以后来我也就不怎么亲近那边,然后就是某一天的吵架,因为是二婚,对方不想给彩礼,其实我的母亲只要一两万块钱,而对面却依旧不想给,当时以为是对面贪财,但现在想意义的成分更多,我妈要的是那份尊重,是一口气,就算二婚该做的都应该做。
当时很晚了,我妈带着我出走,对面自然是要追的。
然后我就做了近似于梅丽的事,明明是跟梅丽相反的立场却做了同样性质的事。
我在他们之间加了最后一把火,对面把我妈的电动车要往回推的时候,我堵在车面前不让推,直接把我妈的动摇全部打碎了,当晚离开了那家。
之后确实证明当晚我做的有正确的地方,对面的两个孩子因为他们爸的原因并没有受到好的教育,在公立学校荒废掉高考都只三百来分,如果我当时没有那样做,继续再一起生活的话,不仅每天会过得不开心,可能后来的我没有办法去私立学校上学,连大学都考不上,现在在哪个工地搬砖。
如此明白了吗?跟有孩子的人结婚,尤其是在对方孩子并不喜欢你的情况下,你的处境会有多么艰难,对面是不愿意给彩礼,而我这边阻挠他把我妈劝回去。
所以梅丽有我的影子在里面的,陷在非常困难的境地里不能自拔,如果不使用些小手段根本没有办法突围。
有时候某些事情是必须去做的,哪怕知道其中有错误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