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兒女都是父母的債 (第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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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同志你好,我叫嶽嶼森今年21歲,初中文化。目前是一個連長。我是黑省紅旗鎮勝利大隊人,我15歲便出門當兵了。家中有奶奶,父母,兩個哥哥,一個妹妹。兩個哥哥已經結婚了,妹妹在市裏的食品廠當臨時工。我想與林同志以結婚爲前提建立革命友誼。”
說完這段話,嶽嶼森差不多用盡了全身的力氣。面色如常,那個紅透的耳朵徹底的出賣了他。這還是他人生第一次向心愛的女孩表白。
黃四娘心道這個傻小子心悅自己,沒想到會這麼直接的告白。正好她尋思要擺脫知青點,嫁給嶽嶼森她有的是機會能夠取回自己的內丹。
索性她跟嶽嶼森說個明白。
“嶽同志,你好。我叫林雨黛,今年剛滿18歲,高中文化。京市人。我爸爸是大學教授,媽媽是大學美術老師,因爲一些不得已原因,他們被迫下放了。他們怕影響我已經登報脫離關係了。嶽同志,知道我的情況以後,你還願意跟我在一起嗎?”
黃四娘將選擇權交給嶽嶼森,如果他不願意,她也不會強求。到時候她再想別的辦法取回自己的內丹。
嶽嶼森不是傻子,自然曉得其中的利害關係。就算登報宣佈斷絕關係,但是保不準被有心人利用,到時候他的仕途就完了。但是他絲毫不怕,他願意搏一搏,只希望能夠跟自己心儀的女人在一起。
“林同志,不管你是什麼出身,我都願意與你在一起。”
嶽嶼森眼神堅定不容置疑。
在這個年代女人不結婚是要被人議論的,既然當了人,她早晚得嫁人。眼前這個軍人就不錯,長得也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