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六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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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我們從派出所放出來。我做的姿態還是起了一定作用,吳迪當着她的同學們面,公然挽着我一起走了。那個警官的問話使我知道亞紅沒有暴露我們。由於我把真實地址告訴了他,爲了在可能接踵而來的調查中不至引起懷疑,我回了家。
吳迪對我很溫存,做了點喫的,安排我睡下,用“麝香風溼油”爲我塗抹身上的幾處淤腫。我對她也很好,一方面是感激她在危急關頭毫不猶豫地站在我一邊,另一方面是受到粗暴對待後感受到了屈辱而產生的悲天憫人以及對社會公正的渴望並短暫地願意以身作則。那些天,我們相處得很友愛,很和睦,很親密。我認識到了,我對韓勁那種殷勤的愚蠢,他對我失去冷靜的一擊,也使吳迪徹底和他離心離德。暑期考試臨近了,吳迪天天帶着功課到我這兒來溫習,很多時候就住在我家。我也開始看“函大”寄來的法律教材,認真完成作業。
從派出所回來的第二天,管片民警就由居民委員會的積極分子領着來了一趟我家。名義是辦理居民身份證事宜,實際是來明察暗訪,我心裏明白,外表不動聲色。我這套房子是父母去世後,父親機關給調的一套較小的房子,雖然在公共住宅區,但屬於機關宿舍。而且這一帶是新建住宅小區,派出所和居委會不完善,加上居民年齡平均較輕,老人又多有工作,“小腳偵緝隊員”數量不夠,儘管也勤勤懇懇地工作、巡邏,終不及老城區街道嚴密、可怕。我又一貫小心謹慎,自然居委會的老太太們反映不出什麼情況,派出所的那位年輕民警我更是連見也沒見過。房間已由吳迪整理過了,方方那天也不在,整套公寓儉樸、雅潔,擺了很多法律、文藝書籍。我和吳迪眉目清秀,良民打扮,彬彬有禮。這一切都無法不給民警以好印象。他和和氣氣同我們聊了會兒,喝了吳迪沏的綠茶,得知我是個身患疾病,仍不斷進取的“有志青年”我正在函授學習法律課程給了他尤其深刻的印象。吳迪是我的女朋友,一個前途無量、忠於愛情的大學生。我們靠微薄的收入和父母的一點遺產生活,相親相愛,默默無聞。民警很有些感動、欽佩了,這簡直是新時代的一曲凱歌,夠上小報的了。最後,我們成了好朋友。當然他們還要去我的單位調查,去吧,我在那個單位就沒上過幾天班,很多人根本不認識我。領導也只知道我有慢性肝炎,長期休養,再過一個月,就該喫勞保了。一切都無懈可擊。只是他們臨走時,居委會的老太太突然問:
“老停在街角的那輛小轎車是你的嗎?”
“不……噢,是我的。”我很快鎮靜下來,否認是無濟於事的,他們可以很快查到車牌照的主人。一輛汽車倒也說明不了什麼問題,我小心翼翼地補充回答:“那是我前年從大紅門舊車場買的。”
“多少錢?”民警僅僅是對一輛私車賣多少錢感興趣。
“四千。”
“不貴呀。”
“是啊,現在可沒這麼便宜了,大摩托都三千多,我撿了個便宜,但也把我爸爸留下的那點錢折騰得差不多了。”
民警笑笑,沒再說什麼就走了,我很熱情地邀他“有空來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