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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十月這天晚上,文秀跟老金放馬整整半年。就是說她畢業了,可以去領一個女青年牧馬小組去出牧了。她一早醒來,頭拱出自己的小營帳問老金:“你說他們今天會不會來接我回場部?”
老金剛進帳篷,臂彎上抱了一堆柴,上面滾一層白霜。
“嗯?”老金說。
“六個月了嘛。說好六個月我就能回場部的!今天剛好一百八十天--我數到過的!”
老金手腕一鬆,柴都到了地上,他穿一件自己改過的軍用皮大衣,兩個袖筒給剪掉了,猿人般的長臂打肩處露出來,同時顯得靈巧和笨拙。他看着文秀。
“要走哇?”
“要走?”文秀說:“該到我走了嘍!”說着她快活地一扭尖溜溜的下巴頦子,頭縮進帆布簾。
她開始翻衣服包袱,從兩套一模一樣的舊套衫裏挑出一套,對光看看,看它有多少被火星濺出的眼眼。不行,又去看那一件,也不好多少。嘆口氣,還是穿上了。繫上紗巾,再好好梳個頭,不會太邋遢。她走出來,老金已把茶鍋裏的奶茶燒響了。
文秀打招呼道:“喫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