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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成武问:“李忠义何在?我红领军三千精锐训练的如何?”
李忠义面色潮红,兴奋道:“启禀将军,三千精锐皆已配齐鸳鸯号衣,配齐长枪,号令已能听懂,进退有序,与官兵相比,不在话下!”
赵成武又看向赵忠信,问:“赵忠信何在?选锋营练的如何?可能一战?”
赵忠信抱拳道:“启禀将军,选锋营腰刀配齐,盾牌配齐,前排着棉甲,可攻城拔寨!”
赵成武点了点头,道:“我宣布!后天全城阅兵,然后南下征讨暴明!”
“是!”
甲胄在古代都是禁物,私藏甲胄是要诛灭九族的,但是明末都乱了这么久了,这条禁令已经连个屁都不如了,所以有自己队伍的,对甲胄无不垂涎。
陷阵营需要近身肉搏,第一排的人都非常危险!死亡率很高,所以必须有甲胄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死亡,活下来的都是滚刀肉,一个能顶十个新兵蛋子。
在新县凑够八十多副棉甲,里面的铁片都锈迹斑斑了,但是赵成武当然不会嫌弃,严格的来说一支军队厉不厉害正不正规,还是得看它的披甲率高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