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又要面對拳腳相加? (第5/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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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海中,你還真是法律盲。誰告訴你說打孩子不算違法的?”萬興邦繼續說道,“我要告訴你, ** 兒童可是犯罪,屬於家庭暴力範疇。假如劉光福或劉光天去報警,並出示他們的傷痕作爲證據,你就等着進監獄吧。”
家暴這一法律術語並不新鮮,但由於其特殊性——如證據收集困難,往往難以裁定爲犯罪。然而,在劉海中家裏的情況則不同。劉海中對劉光天和劉光福的毆打幾乎是致殘級別的,這一點幾乎是所有院子居民都知道的祕密,因此證據相對容易獲取。加上受害者身上的累累傷痕更是強有力的佐證。足以讓劉海中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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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不對,照你這麼說,咱們院子裏所有的家長都要坐牢了?誰沒對孩子發過脾氣?你這不是在唬人嗎?”劉海中反駁道。
“先別急嘛,我還沒有說完,通常情況下,家長教育孩子時並不會造成實際傷害,只是稍微用力打幾下讓他們記住下次不要再犯同樣的錯,這樣的情況通常不會被視爲 ** 。但如果像你這樣,對孩子實施過度的暴力傷害,大家都心知肚明,這就是典型的家 ** 爲。一旦孩子報案,你肯定逃不了法律的懲罰。”萬興邦耐心地解釋着。
聽到這裏,周圍的居民們也漸漸理解:一般的輕微打罵並非真正的違法行爲;但在劉海中的案例中,他對待孩子的殘忍程度顯然已經遠遠超出了合理的範疇,構成了嚴重的家庭暴力。
“我也明白了,看起來以後體罰孩子得留意,不能下手太重。”
人羣紛紛點頭附和。
閆福貴最爲滿意,因爲他極少照顧孩子。
即便孩子出了問題,頂多就是用戒尺教訓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