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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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過來玩的顧客光是瞄準這一步就要對半天,一會兒扎馬步,一會兒閉一隻眼,一會兒又嫌槍不對,大多都是準備半天,最後打出去歪七倒八的一槍。
而鍾瑾沒有任何多餘的動作,他甚至還單手揣着兜。
連老闆都不得不說一句,真被他小子裝到了。
老闆也還算信守承諾,雖然有點心疼,但還是沒說什麼,爬上人字梯,費力地把那隻大兔子拖下來交給鍾瑾,
“拿回去洗洗再給孩子玩,在外面擺久了,落灰。”這隻誇張的大兔子其實也就是拿來吸引顧客的,擺了大半年一直沒人打中過。
鍾瑾抱着捋直了快有他高,比他還胖的兔子,拿出手機,掃碼,把錢轉過去,一手抱着兔子,一手牽着孩子,轉身走了。
老闆看着手機上到賬的1800元,有點懵,今天這事兒太奇妙了。
鍾瑾也並不是人傻錢多,人家擺攤也是爲了餬口,他不能用自己學了十幾年的專業去欺負人。
扛着大兔子沒法騎車,鍾瑾想了想,乾脆把兔子背在背上,用兔子耳朵在他的脖子上打結固定住,又把兔子的兩隻腿拉起來系在腰上,就這麼把車騎了出去。
雖然鍾瑾沒什麼偶像包袱,不過一個快30歲的男人,這麼揹着一隻大兔子在街上瞎逛,看起來真的像有點大病的,爲了不讓人看清自己的長相,他低頭把外套的拉鍊拉起來擋住了半邊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