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巖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來,聽你和你姐姐罵警察?”
“瞧,”萌萌一臉緩解的微笑,“我說是逗你嘛,你還真急了。明天早點來,給我爸爸說說湘西吧。”
萌萌的笑能使一切變得溫和、美好。可他仍然用一種不甘奚落的口吻回了她一句:“你又沒罵我,我急什麼?”
周志明到現在才隱隱約約地有點明白了,工具,用工具這個詞兒來形容他們公安人員,並不是什麼好話。和人們常說的公安機關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工具這種機構的性質定義全然不是一回事,而像萌萌說的那樣,等於是在罵他們當警察的不是人,或者只是一羣徒有四肢而無靈魂的人,一羣物化了的人。他明白了這個詞兒所包含的那種鮮明的貶意和蔑視。
然而,這能怪誰呢?專政機關就是這麼一個“準軍事”的性質,公安人員就應當養成服從命令的習慣,怎麼能憑着個人的意志和個人的主張而隨心所欲呢?不能,公安就是公安,它的紀律就是服從,這是無可置疑的。可是,在周志明內心深處的感情上,在最樸素的,甚至於接近本能的直覺上,他常常又覺得萌萌的話也有某些道理。他在湘西同陸振羽的那場辯論中,不也是持了同萌萌一樣的觀點嗎,然而孰是孰非呢?
他不由又想到那個案子上來了,他一直拼命躲避而又躲避不掉對這案子的回憶,這是在他七年公安工作的履歷簿上的一個最大最觸目的驚歎號。這幾天,他的腦屏上怎麼也離不開那一沓子棕黃色的卷宗,離不開那捲宗的封面上,嚴君用秀麗而不沾脂粉氣的筆體寫下的案號——311。真是“剪不斷,理還亂”。這案子的結局,究竟是肯定了陸振羽,還是肯定了他呢?
311案的案犯徐邦呈是三月十一日發現的,而周志明實際接觸到這個案子,卻是在這前一天,三月十日。
那天晚上他是在鄰居王大爺家裏喫的晚飯,自從父親住院以後,他就一直在王大爺家裏湊飯局。王大爺是城東區房管處看大門的,平時愛喝兩口,量雖然有限,可每天每頓都不能斷。聽他老伴鄭大媽說,三年自然災害那會兒買不到酒,把酒精兌上水也得喝,足見嗜酒如命。那天王大爺照例喝到半醉,腦袋晃晃地突然對他說了這麼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