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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沿着空蕩蕩的馬路慢步走去,整個身心都浸入到一種完全鬆弛下來的節奏裏。唉,有多久沒有這樣閒適輕鬆地散散步啦!
“案子,總算是搞完了。”段興玉自言自語地笑了一下,“一個挺值得回味的案子啊。”
“這下,你那個第二期座談會的發言,總算有感可發了吧?權力與法律,這個案子不就可以說明,法律是莊嚴不可侵犯的嗎?不管是誰,都得服從它。”
“是啊。”段興玉眺望遠處,若有所思,好一會兒才說:“法律一經制定,當然是要求上上下下,一體遵從的。只可惜……”他把目光收回來,落在周志明臉上,“可惜天下哪兒有那麼多純然一律的事情呢?法律這東西,是寫在紙上的,是要靠人來實現的。人可以執行它,遵守它;也可以敷衍它,玩弄它,甚至抵制它,所以法律有時候就不那麼莊嚴了。咱們這個國家地域遼闊,人民的法律知識和法律習慣太弱了;喫法律飯的專門人員又少得可憐,許多山高皇帝遠的地方,法律?哼,不是鞭長莫及,就是海外奇談,老百姓能不能得到公正,歸根到底還得看那個地方的長官怎麼樣。別說那些小地方,連咱們這樣的大城市,也並不是有了法律就等於實現了公正,如果我們公安、政法工作者,我們的各級領導者不能夠向人民負責、依法辦事的話,那就還可能放縱壞人、冤枉好人;還可能造成新的冤假錯案。你可別小看長官權力,有時候還蠻厲害的,處理什麼事,連法律上那套繁瑣程序都用不着,說了就算!不過倒有一條,現在不管多大的幹部,一般是不敢明目張膽地違法的,咱們呢,雖然是一般幹部,可卻是具體辦案的人,咱們要是硬攥着法律豁着跟他頂,他就是想徇情枉法也不那麼順當。這期座談會的發言我都想好了,我不談什麼權大法大,不談理論,我就談談我的一個感想,要想拋棄人治實現法治,光有紙上的法律不行,光號召老百姓守法不行,一定還要建設好一個公正無私的、向人民負責的、敢於以身殉職的執法隊伍,要有好的法官、好的檢察官、好的律師,再就是,要有好的領導者,真正有覺悟的領導者!”
“還要有好的偵查員!真正向人民向國家負責的偵查員!”周志明被段興玉的感慨鼓動了,情不自禁地跟着小聲兒呼喊起來。
他們兩人激動地對視着沒有說話,繼續向前走去,雪塊在腳下發出清脆的破碎聲。是啊,偵查員,這是個緊張而又枯燥的工作,它也有富於戲劇性的、振奮人心的突破,但那是由多少細小、繁瑣、艱鉅、甚至是無謂的勞動集變而成的啊。當你愛上了這個工作,當你理解到其中的甘苦所包含的意義時,你就不會、永遠也不會膩煩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