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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巖:月月,在你上兩次談到潘家人對你的態度和你因此而產生的心情時,我就感到雖然你在北京生活的時間並不算長,可身上卻帶有不少老北京人的個性。老北京人對賺錢不那麼看重,相對也不那麼擅長,但是特看重自己在別人眼裏的地位,看重別人對自己是不是重視,能不能真誠,夠不夠義氣。北京人的使命感,主人翁精神和參與意識都強得不行,無論何時何事,總愛把自己擺進去,不拿自己當外人。我開句玩笑,就是太愛當主角了。要是趕婚禮就恨不得自己就是那新娘子,要是趕送葬就恨不得當棺材裏的那位,總之得讓人前呼後擁都注意着才高興,至少也得求個和人平起平坐。北京人最怕被忽略,被輕視,被冷落,被懷疑,被排斥在圈外。
呂月月:我可不像你說的那樣。潘大偉對我是太過分了,我在他眼裏不是個警方的探子就是勾引他弟弟的輕浮女人。我看得出來在他的心目中,我這種大陸女孩子能跟他們香港人跑出來,準是愛慕錢財,是屬於賣身圖財的行徑,所以他從心眼兒裏就看低了我,更談不上把我放在明媒正娶的地位對待了。這和我原先決定跟潘小偉一起出走時的想象相距太大了。我原以爲只要潘小偉愛我,他就會給我一切,且不說是否能幸福得死去活來,至少應該讓我得到安全和起碼的尊嚴。後來才知道我的幻想實在是太天真太幼稚了。
海巖:昨天你說你們在花都火車站下了車,我回去查了一下地圖,花都是廣州北面不遠的一個小城市,爲什麼突然要在這裏下車呢?
呂月月:這也是潘大偉整個計劃中的一個細節,他早就打算好要在花都下車,但車票卻買了直抵廣州的。他在美高夜總會事件之後,沒有和任何人——包括他的公司和家裏——發生聯絡,以防把自己的行蹤暴露給京、港警方和天龍幫。直到在離開上海之前,才和留在香港的妹夫通了電話,指示他按原定方案於某月某日某時派人到花都火車站來接他。我們那天清晨在出站口見到的那個瘦子,就是受命來接站的人。
那瘦子並不多話,用那輛黑色子彈頭面包車拉上我們,沒在花都做片刻停留,便向正南方向,朝海邊來了。
海巖:想偷渡回香港嗎?
呂月月:不,他們是想去澳門,他們擔心大陸警方會把對潘小偉的通緝令通報給香港警務處,因此回香港也不安全,所以準備先去澳門,先在澳門設法把潘小偉送到歐洲或加拿大去,然後潘大偉等人再回香港。因爲潘大偉參與美高夜總會的殺人案,警方是沒有證據的。
海巖:這麼多天過去了,李向華接手這個案子的指揮權以後,採取了哪些措施呢?
呂月月:李向華很努力,這是他顯示才能的機會。可惜這是一個很難啃的骨頭,因爲潘小偉和我的去向不見任何蹤跡。他們頭兩天還是繼續在北京地區做工作,毫無頭緒;與香港警方聯繫,也沒有得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分析來分析去,覺得潘小偉從空中走的可能性已經很小,如果從陸上走,最大可能還是朝南,最後從海路偷渡出去。香港警方提供的情況也說,潘大偉早年曾涉嫌從事組織大陸客偷渡港澳的生意,所以從海上走他應該是熟門熟路的。這樣,李向華決定孤注一擲,放棄北京,帶着劉保華和薛宇等人,傾巢南下,找廣東省公安廳求援來了。我們在花都下車的時候,他們已經在廣州呆了三天了。
海巖:張網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