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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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丁從震驚中猛醒之後的第一個反應是用發抖的手指快速地撥打他桌上的那部電話,他一連撥錯了兩次才撥通了羅晶晶的手機。手機撥通后里面傳來的聲音並不是羅晶晶的,而是另一個女人字正腔圓的朗讀:“對不起,您呼叫的電話不在服務區,請稍後再撥。”韓丁猜想羅晶晶此時說不定和那個殺人犯還鬼混在那間骯髒的地下旅館呢,在那麼深的鋼筋水泥的人防工程中,手持電話肯定是接不通的。
韓丁掛斷了電話,腦子裏亂無頭緒,鎮定了片刻,他想起應該馬上報警。他迅速撥打了110報警電話,電話那邊很快傳來一個女人溫和的聲音。
“你好,這裏是110報警服務檯。”
接下來還有英語的重複,聲音同樣溫和得讓人不敢相信這就是公安局。但這聲音還是讓韓丁猶豫了一下,不知怎麼就把電話又掛上了。
他搞不清他是突然清醒了還是突然糊塗了,他在開口報警的最後一刻變得猶豫起來,他不得不顧及到此時正和那個傢伙待在一起,而且不知道和那傢伙到底是什麼關係的羅晶晶。他們是偶然邂逅還是早已相識,是一般故舊還是犯罪的同夥……他這樣報警,會最終牽連到羅晶晶嗎?韓丁想,無論如何他必須馬上見到羅晶晶,把那個人的真相告訴她。不管她是不是真的看上那傢伙了,甚至和那傢伙已經有了什麼關係,她現在都必須懸崖勒馬!他必須告訴她,那傢伙是被公安機關通緝在逃一年之久的殺人犯。殺人犯有時也會把自己僞裝得忠厚善良、含情脈脈。雖然韓丁一直把這個問題想象得儘量嚴重,其實,他始終相信還是存在着另一種可能,那就是羅晶晶和這個人的關係,並不是外遇的性質,也沒有感情的成分,她和那小子說不定只是某種正常的關係。比如,那男孩是她的一個親戚或者是同學,而他們可疑的行跡,是因爲她知道這男孩犯了什麼事……如果讓韓丁選擇的話,他寧可選擇羅晶晶違反法律對一個犯了罪的親戚或同學知情不舉,而不希望他們鬼鬼祟祟是因爲她和那小子關係曖昧。
現在,唯一的辦法是立即到五棵松那家地下旅館去找羅晶晶。韓丁扔了電話起身出門,他幾乎是奔跑着衝出辦公大樓,他衝到街上叫住一輛剛巧經過的出租車,讓出租車把他拉到不過數百米之遙的復興門地鐵站。這時正是上午十一點鐘,地鐵站裏的乘客不多,車也來得快,所以,大概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鐘,他已經從五棵松地鐵站快步爬上了地面。他一路跑着向那家愛羣旅館奔去,一邊跑腦子裏一邊胡亂地想着該怎樣把羅晶晶從那個陰氣重重的地下室裏找出來,如果她確實和那個男的在一起的話,他該找個什麼藉口,才能把她從那小子身邊不動聲色地拉開。
他突然恨恨地想,他幹嗎要找藉口呢,他是羅晶晶光明正大的男朋友,他不是什麼需要躲躲藏藏的第三者,如果有第三者的話,那隻能是畏縮在地下室裏的那個小子。如果在那個地下室裏他們三頭對六面地狹路相逢的話,無地自容的該是他們,包括欺騙了他的羅晶晶!而且,如果韓丁沒有看錯,那小子果真是一個通緝犯的話,他豈止是無地自容,他應該驚慌失措、落荒而逃纔對。
帶着這樣的自尊、義憤,和被這義憤激發出來的膽量,韓丁邁開大步走近愛羣旅館簡陋的門臉。他差點忘了他來這裏其實僅僅是爲了羅晶晶,爲了把她從這個殺人犯的手中解救出來,把她從違法犯罪的邊緣解救出來!
他走進旅館狹窄的門廳,和剛纔他來時如入無人之境的情形不同,他一進門便有一位中年婦女迎上來盤問。
“找人嗎?”那女的態度很生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