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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信誠的表情,似懂未懂,他繼續問道:“那,我該怎麼辦呢?”見我們誰也回答不出,他不由喃喃自語:“如果優優真的殺了我的乖乖,真的和我有滅子之仇,那就是命運在罰我,是上帝不想讓我好好活着……”
梅肖英看看坐在身邊的周月,又看了看我,目光最後落到凌信誠臉上。她用律師特有的理智,循循善誘地勸道:“如果公訴方找不到確鑿的證據,那麼法院只能判她無罪。如果法院判她無罪,你就應該相信法律,相信丁優。”
那天晚上的會晤,就在這樣的結論中結束。在送走周月和小梅之後,凌信誠向我問道:“這位律師爲優優辯護,費用是由誰出的?她和優優是早就認識的嗎?”
我做了簡單解釋:“她是周月幫優優請的。優優以前在醫院照顧周月,他們又是仙泉同鄉,所以周月自願幫忙。”
凌信誠疑問:“那就是說,律師費是那個周月出的?他只是一個民警,會有那麼多錢嗎?”
我攤開兩手,表示對這場官司的費用收付,不甚清楚,“也許吧,也許梅肖英是看在周月的面上,免費對優優提供法律援助。錢的事我沒問太多。”
凌信誠馬上表示:“那你去告訴律師,讓她多用點心思,她的辯護費用,全部由我來出。多少都行,由我來出。”
我略想一下,婉言勸道:“我看,既然小梅已經承擔了辯護,錢的事索性以後再說。因爲這個案子的被害人是你兒子,你是原告,如果爲被告出錢,恐怕會遭人議論。不如等優優被判無罪以後,你再給小梅周月一點補償,這樣對外比較好講。”
凌信誠聽了,不再堅持出錢。在這最後的話題談完之後,我們也互相告別分手。也許正是因爲有了這次會晤,有了梅肖英的那些話語,才使得後面事態的進程,有了不同的走向。在我和凌信誠於長城飯店門口各奔東西的時候,凌信誠並不知道他家客廳的燈下,有人正在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