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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天中午,大約一點多鐘,優優在周月的機關大院門口,還是那間她來過數次的傳達室裏,見到了從裏邊匆匆出來的周月。他們交談幾句便一同走出大門,到了離機關不遠的人大會堂西門廣場。這裏行人稀少,樹影婆挲,符合優優的要求——優優要求周月在附近找個可以談話的地方。他們在這個可以談話的地方談了半個小時,然後走到路邊,叫上一輛出租汽車,兩人一起上去,乘車快速駛離。
下午兩點多鐘,那輛出租汽車停在了分局機關的門口,優優和周月走下車子,並肩走進了分局的大門。
在分局的一間接待室裏,優優當着周月的面,向兩位分局民警詳細敘述了今天清晨在蓮花河大橋上發生的事情。兩位民警聽得十分仔細,雖然面無表情,卻做了詳盡記錄。
優優談完之後,面容疲憊,但如釋重負。周月爲她的這番檢舉,做了少許補充。他說殺人的人是優優最好的朋友,兩人患難之交,形同姐妹。所以優優對是否檢舉阿菊,一直難於抉擇。她現在沒有親人,精神上比較孤獨,她不想將這個惟一僅存的密友,送進監獄,送上刑場。但讓她瞞下此事,於她的良心和感情,也難以承受。因爲阿菊當年參與入室搶劫的受害者,正是她愛人的父母雙親,所以按說朋友已經變成了仇人。優優在愛恨情仇之間徘徊不決,以致耽誤數個小時沒有舉報,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後來她來找我,找我也等於是找了公安機關。我做了一些思想工作,優優很快放下包袱,決定顧全大義,毅然決然,舉報阿菊。
周月的解釋並未在兩位分局民警的面部表情上引起太多反響,他們只是輕微點頭。其中一位起身對周月說了句:“小周你先出來一下。”便率先走出接待室的屋門。
周月看看優優,隨即起身,尾隨那位分局民警,出了屋子。他被那位民警領到一間辦公室裏,在進門之前,他看到另外一男一女兩位分局民警從他的身邊走過,朝那間接待室的方向走去。
一進辦公室分局民警馬上對周月說道:“小周同志,你坐,你再跟我說說,今天丁優是怎麼跟你聯繫的,她找到你以後,都是怎麼跟你說的?”
周月看那民警的言語表情,隱隱察覺有些異乎尋常,他還未及思索開口,就聽見門外傳來一陣喊叫。喊叫聲恰是來自接待室那邊,聽得出那是優優憤怒的質問,分局民警沒動聲色,周月卻着實喫了一驚。
“……爲什麼抓我!你們爲什麼抓我!我犯了什麼罪了?”
優優的喊聲隨後變成了哭聲,周月聽到,優優在哭喊着自己的名字:“周月!周月!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