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爭端 (第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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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着呢。”江明月走到江母的身邊,挽着江母的手,“媽,您放心,就這麼幾天,我還能忍着的。”
自打江明月工作之後,她的脾氣沒有以前那麼好,不想總是隱忍着。一直隱忍着,沒有什麼用處,只會讓別人得寸進尺地欺負她。
“難爲你了。”江母輕輕地拍拍江明月的手,“一直都是你讓着江明心的。媽就是覺得……江家的東西,到底不是我們的,我們能有一處遮風避雨的地方,已經很不錯了。”
如果江明月是江父的親生女兒,那麼江母大可以理所當然地佔據那些好處。可是江明月不是江父親生的女兒,江母心裏也過去不到那個坎。
周圍的人又經常說江母就是故意抱養娘家的孩子,江母故意佔據江家的房子。明明江母和江父結婚了,江父沒了,江母有資格繼承江父的遺產。
然而,很多人的觀念都還是很老舊,有的人甚至覺得就算江明月是江父親生的女兒,江母母女都不應該佔據江家的房子。在古代,女兒就是沒有資格繼承那些東西,而是讓族裏的其他男丁繼承的。
江母到底是一個比較傳統的女人,否則,她也不可能在二房要她分出一間房間的時候,她就分出去。
“知道,知道。”江明月道,“媽,您當初沒有要爸的撫卹金,房子本來也是爸的,您當初還拿出一些錢出來了,這房子就算是您把屬於江家的那一份買過來的了。”
江明月聽她舅舅說過,江母付出了很多,江母不是白要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