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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那幼虎竟不知所蹤,但當時的判斷是這人工養大的幼虎,毫無野外生存之技能,當此酷熱天氣,一定是九死一生,所以在搜尋無果後,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賀榮德也還是爲此付出了代價,他被劉仁昌判罰十五年之內,不許擅自離開漳浦縣,除非在此期間,確切獲知老虎已死的消息。
當時,當地百姓爲劉仁昌的這一判決,爭相叫好。
百姓們知道,一般老虎在野外的壽命,最多也不過十五年。劉仁昌判賀榮德十五年內不準離開漳浦縣,就是防着這隻走失的幼虎,沒有死去,而是順利長大,並且有傷人喫人的可能。
如此,賀榮德便須爲他當年的疏忽,而負起責任來了。
“如此說來,賀榮德是一直呆在漳浦縣境內了?”蕭景問何知縣道。
何知縣搖頭道:“四年前,也就是嘉熙元年的六月十三日,上崗村保長來報,說賀榮德失蹤了。他妻子賀氏的說法,是賀榮德於六月十二日進山捕t猴,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衙門組織人力上山去找,也沒找到,賀榮德進山捕猴的那座山,又是以峽谷多,坑洞多而出名,所以大夥無不認爲,賀榮德一定已經掉入某個谷中,坑中而死,而賀榮德的家人也認同,所以此案就這樣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