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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養頤堂的這份醫案所示,俞孟堅的後背確實患有瘡症,這便與張凝眉所說的供詞,互相吻合了。
而從這份醫案的詳細描述來看,俞孟堅苦於後背屢治屢發的惡瘡,起碼已有五年了,而他侵犯張凝眉是四年前,那麼時間上也剛好對上了。
有了這份證據的加持,宋慈的信心無疑更足了。在他看來,俞孟堅已是插翅難逃了,因爲針對他的證據,已經環環相扣,形成嚴絲合縫的證據鏈,縱使俞孟堅一言不發,都足以定罪了。
果然,江南西路提刑司,在聽取了宋慈的陳述之後,也認爲俞孟堅的案子已經罪證確鑿,沒什麼好猶疑的了。於是,提點江南西路刑獄公事方自重方大人,便親自陪同宋慈,前往贛州衙門,捉拿俞孟堅。
俞孟堅面對兩位大人,與重重證據,不敢再辯,當時便承認了自己利用職權,侵犯張凝眉的罪行。
“那晚喫飯時,當劉仁昌只請下官一人,而專門讓張凝眉作陪時,下官便已明白劉仁昌的意思了,”俞孟堅向宋,方二位大人坦白道,“不過下官跟劉仁昌雖然心知肚明,但嘴上卻什麼都不說,只是勸張凝眉喝酒。當時喝的酒是嶺南有名的烈酒‘鼎湖春’,我們知道這酒的份量,但也假裝不知,一杯勸一杯地讓張凝眉喝。而張凝眉很快便醉倒了。
張凝眉一醉倒,劉仁昌便讓下人把她抬下去了。而我跟劉仁昌依然心猿意馬地喫着,喝着。等到酒足飯飽之後,已是亥時了,下官便說要去睡覺了。
這時,劉仁昌告訴下官,說下官當晚睡覺的地方有變化。下官問他今晚安排到什麼地方了?他說去了便知。於是下官也就沒有再問,就假裝醉酒,神志不清,然後一搖一晃地跟他過去便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