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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委婉說道:“宋某乃一路之提刑,巡查各州縣刑獄,本是分內之事,如今巡查到歸善縣,得知了沈忠受火而死一事,也得知了田知縣是平生第一次勘驗火事,經驗不足,容易出錯,按照提刑司的慣例,最好再複檢一次。”
宋慈之所以要將開棺驗屍的請求,說得這樣拐彎抹角,而不直接向沈母說出,自己對於沈忠假死的懷疑,是因爲宋慈本身就認爲,沈母可能知道沈忠沒死,而且母子二人還有祕密聯繫。
如果是這樣,那麼當宋慈說出他對沈忠假死的懷疑之後,沈母一定會將這情況透露給沈忠知曉,如此,沈忠一定會隱藏起來,躲避宋慈的追查,這樣的話,沈忠就很難被捉到了。
所以宋慈將開棺驗屍的目的,往“職責所在”這方面靠,且隨後又補充道:“其實這麼多天過去了,沈忠的屍體恐怕早已腐化,變成一堆白骨了,所以我們提刑司也是例行公事,隨意看一眼,也就拉倒了。”
宋慈的話,不斷打消着沈母的顧慮,終於,沈母同意了開棺驗屍的請求,並親自帶着宋慈,前往沈忠的墓地。
而宋慈也早就想好了,哪怕到時檢驗之後,果真發現墓中屍骨並非沈忠本人,他也要當着沈母之面,說田知縣當初的檢驗是正確的,這屍骨確實是沈忠本人,從而穩住沈母之心。
如此,就算母子之間有聯繫,沈母將開棺驗屍之事,暗地裏向沈忠說了,沈忠也不會害怕自己的暴露。相反的,由於宋慈複檢之後,也得出了與田知縣一樣的結論,認爲棺材裏的屍骨,是沈忠本人無疑,那麼,真正的沈忠便會打消顧慮,更加肆無忌憚地活動起來,這樣一來,沈忠本人就會更容易露出馬腳,從而被宋慈所擒獲。
所以,宋慈打算兵分兩路,一路由他本人爲主,大張旗鼓地對屍骨進行復檢,吸引旁人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