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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
有一天,大約是中秋前的兩三天,掌櫃正在慢慢的結賬,取下粉板,忽然說:「孔乙己長久沒有來了。還欠十九個錢呢!」我才也覺得他的確長久沒有來了。一個喝酒的人說道:「他怎麼會來?……他打折了腿了。」掌櫃說:「哦!」「他總仍舊是偷。這一回,是自己發昏,竟偷到丁舉人家裏去了。他家的東西,偷得的麼?」「後來怎麼樣?」「怎麼樣?先寫服辯<sup>〔注六〕</sup>,後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後來呢?」「後來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樣呢?」「怎樣?……誰曉得?許是死了。」掌櫃也不再問,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賬。
中秋之後,秋風是一天涼比一天,看看將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須穿上棉襖了。一天的下半天,沒有一個顧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間聽得一個聲音:「溫一碗酒。」這聲音雖然極低,卻很耳熟。看時又全沒有人。站起來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櫃檯下對了門檻坐着。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穿一件破夾襖,盤着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見了我,又說道:「溫一碗酒。」掌櫃也伸出頭去,一面說:「孔乙己麼?你還欠十九個錢呢!」孔乙己很頹唐的仰面答道:「這……下回還清罷。這一回是現錢,酒要好。」掌櫃仍然同平常一樣,笑着對他說:「孔乙己,你又偷了東西了!」但他這回卻不十分分辯,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麼會打斷腿?」孔乙己低聲說道:「跌斷,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懇求掌櫃,不要再提。此時已經聚集了幾個人,便和掌櫃都笑了。我溫了酒,端出去,放在門檻上。他從破衣袋裏摸出四文大錢,放在我手裏,見他滿手是泥,原來他便用這手走來的。不一會,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說笑聲中,坐着用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後,又長久沒有看見孔乙己。到了年關,掌櫃取下粉板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中秋可是沒有說,再到年關也沒有看見他。
我到現在終於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一九一九年三月。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一九年四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號。發表時篇末有作者的附記如下:「這一篇很拙的小說,還是去年冬天做成的。那時的意思,單在描寫社會上的或一種生活,請讀者看看,並沒有別的深意。但用活字排印了發表,卻已在這時候,──便是忽然有人用了小說盛行人身攻擊的時候。大抵着者走入暗路,每每能引讀者的思想跟他墮落:以爲小說是一種潑穢水的器具,裏面糟蹋的是誰。這實在是一件極可嘆可憐的事。所以我在此聲明,免得發生猜度,害了讀者的人格。一九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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