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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了臉之後散一會兒步。
散步回來就喫飯。
然後看報。
然後工作。
午後四點鐘停止工作,去運動。
每天大概六點鐘洗澡,七點鐘喫晚飯。
晚上去看朋友。
頂晚是十點鐘睡覺。好好地休息,第二天再好好地工作。」
最標準的一天,穿衣服洗臉是爲了個人的體面。看報,吸收政府的宣傳,是爲國家盡責任。工作,是爲家庭盡責任。看朋友是「課外活動」,也是算分數的。喫飯、散步、運動、睡覺,是爲了要維持工作效率。洗澡似乎是多餘的──有太太的人,大約是看在太太面上罷?這張時間表,看似理想化,其實呢,大多數成家立業的人,雖不能照辦,也都還不離譜兒。
汝良知道,他對於他父親的譴責,就也是因爲他老人家對於體面方面不甚注意。兒子就有權利干涉他,上頭自然還有太太,還有社會。教科書上就有這樣的話:「怎麼這樣慢呢?怎麼這樣急促呢?叫你去,爲什麼不去?叫你來,爲什麼不就來?你爲什麼打人家?你爲什麼罵人家?爲什麼不聽我的話?爲什麼不照我們的樣子做?爲了什麼緣故,這麼不規矩?爲了什麼緣故,這麼不正當?」於是教科書上又有微弱的申訴:「我想現在出去兩個鐘頭兒,成嗎?我想今天早回去一會兒,成嗎?」於是教科書又愴然告誡自己:「不論什麼事,總不可以大意。不論什麼事,總不能稱自己的心意的。」汝良將手按在書上,一抬頭,正看見細雨的車窗外,電影廣告牌上偌大的三個字:「自由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