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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所發信,想已寓目。我病全好了;你若補寫信來慰問,好比病後一帖補藥,還是歡迎的。我今天收到國立三閭大學電報,聘我當教授。校址好像太偏僻些,可是還不失爲一個機會。我請你幫我決定去不去。你下半年計劃怎樣?你要到昆明去復學,我也可以在昆明謀個事,假如你進上海的學校,上海就變成我唯一依戀的地方。總而言之,我魔住你,纏着你,冤鬼作祟似的附上你,不放你清靜。我久想跟我--啊呀!「你」錯寫了「我」,可是這筆誤很有道理,你想想爲什麼--講句簡單的話,這話在我心裏已經複習了幾千遍。我深恨發明不來一個新鮮飄忽的說法,只有我可以說,只有你可以聽,我說過,我聽過,這說法就飛了,過去現在和未來沒有第二個男人好對第二個女人這樣說。抱歉得很,對絕世無雙的你,我只能用幾千年經人濫用的話來表示我的情感。你允許我說那句話麼?我真不敢冒昧,你不知道我怎樣怕你生氣。
明天一早鴻漸吩咐周經理汽車伕送去,下午出銀行就上唐家。洋車到門口,看見蘇小姐的汽車也在,既窘且怕。蘇小姐汽車伕向他脫帽,說:「方先生來得巧,小姐來了不多一會。」鴻漸胡扯道:「我路過,不過去了,」便轉個彎回家。想這是撒一個玻璃質的謊,又脆薄,又明亮,汽車伕定在暗笑。蘇小姐會不會大講壞話,破人好事?但她未必知道自己愛唐小姐,並且,這半年來的事講出來只丟她的臉。這樣自譬自慰,他又不擔憂了。他明天白等了一天,唐小姐沒信來。後天去看唐小姐,女用人說她不在家。到第五天還沒信,他兩次拜訪都撲個空。鴻漸急得眠食都廢,把自己的信背了十幾遍,字字推敲,自覺並無開罪之處。也許她還要讀書,自己年齡比她大八九歲,談戀愛就得結婚,等不了她大學畢業,她可能爲這事遲疑不決。只要她答應愛自己,隨她要什麼時候結婚都可以,自己一定守節。好,再寫封信去,說明天禮拜日求允面談一次,萬事都由她命令。
當夜颳大風,明天小雨接大雨,一脈相延,到下午沒停過。鴻漸冒雨到唐家,小姐居然在家;她微覺女用人的態度有些異常,沒去理會。一見唐小姐,便知道她今天非常矜持,毫無平時的笑容,出來時手裏拿個大紙包。他勇氣全漏泄了,說:「我來過兩次,你都不在家,禮拜一的信收到沒有?」
「收到了。方先生,」--鴻漸聽她恢復最初的稱呼,氣都不敢透--「方先生聽說禮拜二也來過,爲什麼不進來,我那天倒在家。」
「唐小姐,」--也還她原來的稱呼--「怎麼知道我禮拜二來過?」
「表姐的車伕看見方先生,奇怪你過門不入,他告訴了表姐,表姐又告訴我。你那天應該進來,我們在談起你。」
「我這種人值得什麼討論!」
「我們不但討論,並且研究你,覺得你行爲很神祕。」
「我有什麼神祕?」
「還不夠神祕麼?當然我們不知世事的女孩子,莫測高深。方先生的口才我早知道,對自己所作所爲一定有很滿意中聽的解釋。大不了,方先生只要說:『我沒有藉口,我無法解釋,』人家準會原諒。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