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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呂斯看了看大拇指。
“我什麼也不曾有過。”冉阿讓又說。
手指上的確一點傷痕也沒有。
冉阿讓繼續說:
“你們的婚禮我不到比較恰當,我儘量做到不在場,我假裝受了傷,爲了避免作假,避免在婚書上加上無效的東西,爲了避免簽字。”
馬呂斯結結巴巴地說:“這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說,”冉阿讓回答,“我曾被罰,幹過苦役。”
“您真使我發瘋!”馬呂斯恐怖地喊起來。
“彭眉胥先生,”冉阿讓說,“我曾在苦役場呆過十九年,因爲偷盜。後來我被判處無期徒刑,爲了偷盜,也爲了重犯。目前,我是一個違反放逐令的人。”
馬呂斯想逃避事實,否認這件事,拒絕明顯的實情,但都無濟於事,結果他被迫屈服。他開始懂了,但他又懂得過了分,在這種情況下總是這樣的。他心頭感到醜惡的一閃現;一個使他顫抖的念頭,在他的腦中掠過。他隱約看到他未來的命運是醜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