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想辦法澄清瑤言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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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李玉梅,咬牙切齒地說:“李玉梅,你這個可惡的女人!你憑什麼擁有林墨?你根本就不配站在他身邊!他是我的,從始至終都是我的!只有我才配得上他!”她的話語中充滿了佔有慾和瘋狂的執念。
此時,現場一片譁然,記者們紛紛舉起相機,閃光燈不停地閃爍,記錄下這令人震驚的一幕。林墨的臉色陰沉得彷彿能滴出水來,他緊緊地握着拳頭,指關節因爲用力而泛白。他憤怒地瞪着李玉琳,眼中燃燒着怒火。
就在司法機關人員上前強制帶走李玉琳時,她拼命地掙扎着,彷彿一隻被困住的野獸。她不顧一切地大聲呼喊着:“李玉梅,林墨是我的,你永遠也別想得到他!他愛的人是我,你不過是個可憐的替代品!”她的聲音淒厲而絕望,在整個發佈會現場迴盪着,讓在場的每一個人都感受到了她內心深處的瘋狂與扭曲。
隨着李玉琳被強行帶出會場,這場鬧劇終於落下了帷幕。然而,她那瘋狂的話語和猙獰的表情卻深深地烙印在了人們的心中,
隨着真相的大白於天下,李玉琳的行爲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強烈譴責。人們紛紛對林墨一家表示同情和支持,同時也對網絡暴力和造謠行爲有了更深刻的認識。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每個人都應該爲自己的言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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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後,法院對李玉琳的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法庭上,法官嚴肅地宣讀了判決書:“被告人李玉琳,因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且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誹謗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判處被告人李玉琳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同時,被告人李玉琳需向被害人李玉梅、林墨以及他們的三個孩子公開道歉,並賠償被害人因造謠行爲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五十萬元。”
聽到判決結果,李玉琳癱倒在被告席上,她淚流滿面,後悔不已。然而,一切都已經太晚了,她必須爲自己的錯誤行爲付出沉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