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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顏色。
不好看,且礙眼。
後面的幾天,黎秀那男友都沒怎麼回來,那個李錚更是再無蹤影。可黎硯知根本沒心思想這些事情,她不知疲倦地整理着黎秀這幾天給她買的那些衣服和電子產品,連夜裏躺在牀上的時候,都要再蹦起來看一眼。
倒不是因爲那些衣服鞋子有多麼昂貴,只是,她很喜歡這種被黎秀惦記的感覺。
在她上小學之前,是沒有任何關於黎秀的記憶的,就連姥姥也沒提起她過。甚至只要身邊有人向她提起黎秀的任何信息,她的姥姥都會如臨大敵地帶着她搬家。終於在她們數次的奔波之後,她們在一個沒有任何人認識她們的地方落腳。
姥姥那時候年近半百,去打工都沒有人收了,那段時間過得可真艱難,姥姥沒錢,只能頓頓給她喝小米糊糊。但姥姥對她很好,每頓都會偷偷給她加點白糖,長大之後再想起那段日子,黎硯知都總覺得是甜的。
每每快要捱不過去的時候,姥姥總是撫着她的背,姥姥的是個大嗓門,說出來的事情總像是板上釘釘,她總笑,好像什麼都不怕,“小知是小胡楊,姥姥是老胡楊,我們呢,給塊地方就能活。”
她愛姥姥,黎秀是姥姥的女兒,所以,縱使她們沒見過幾面,她也愛黎秀。
所以,從前姥姥要開肉攤兒,她會每天早起幫忙。而現在,黎秀若是想做什麼,她也會幫她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