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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五十。”
怎麼着?在市中心扛自行車就沒走人行道就可以罰款?人行道上停的全是自行車還都是人來回走,她不是爲了其他行人走路通暢不擋道才走的非機動車道嗎?這麼善良不給人添麻煩的上海有素質市民的舉動竟然還要罰款?這年頭難道善意都要付出代價嗎?她氣不打一處來,盯着警察蓄勢半分鐘,吐出一句:
“三十。”
警察聽完也愣了:“幹嘛呢?砍價呢?”
“我上次在騎車逆行才二十,爲什麼五十啊?”
“逆行,不走人行道,統一都五十,別耍花招。”
“三十五。”
“再這樣就跟我去所裏。”
顧逸看着面前濫用職權的老爺叔,心裏越想越氣。上海最討厭的兩種土地公,一個是路邊抓逆行的輔警,一個是在市區路邊收停車費的老爺叔,都是幽幽地飄出來收錢,幾十塊錢的事情絕對能讓人膈應到極點,彷彿冒出來不是爲了收錢,就是爲了氣人。顧逸今天就死活要死磕,對着老爺叔也來了脾氣:“三十,再不要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