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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同學,讀大學時我們聊天不多,她性格內向,和男同學說話會臉紅。有一次女生宿舍進了賊,她面對宿管員支支吾吾急得說不出一句完整話,在我的印象裏,曾同學大概就像在我們每個人生命中扮演熟人角色的人物,點頭之交,之後再無瞭解的慾望。
我拖着行李到酒店時,她坐在接待處,看見我便熱情地打招呼,說她女兒看了我的書,說她很驕傲地告訴她女兒作者是她的同學。
我當時有點被嚇到,在我的印象中,無論十年的時間是否算長,能徹徹底底改變一個人本質的機會微乎其微。正如我,十年前,十年後,我改變的是表達方式,但真正的那個自己,仍舊有跡可循。
一曲《米店》結束,同學們陸續上臺說自己這十年的改變。
曾同學上了臺,還未發言,臉已因激動而發紅。
她的第一句話是:“我從未想過十年後還能和你們相見,有些話我從來沒有說過,但如果今天不說,也許再也沒有機會可以說。這十年,沒有人與我並行,所以我想告訴你們這些年我的故事。
畢業後我找不到工作,只能考研,讀完研後投了無數的簡歷,求職未果,又在老同學牽線的單位一次又一次被涮,心如死灰。後來一個人去深圳,睡過公園,一個人在天橋下痛哭。決心轉行,進入四星級酒店做服務員,惹人訝異,被人嘲笑,只能刻意隱瞞自己的學歷。
再後來,我進入現在的金融公司,結婚生子,從未放棄。除了我自己,沒有人知道這些故事,即使有人知道了,也很難相信。今天我想說給你們聽。我從來沒有放棄過生活,也沒有被生活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