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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久後你會發現很多事情不是一定要去做,而是要和那個人一起做。同一件事,不同人和你一起做,你會覺得有天壤之別。我們在意的往往不是事情本身,而是做事的人。就好像有些歌前奏響起就贏了,不是因爲這首歌有多麼驚爲天人,而是這首歌裏有太多你的故事。
那天餘小姐給我發微信,說:“本來心情好好地玩着《節奏大師》,聽到一首歌時突然難受了。”我說:“尼瑪,你這是犯病了嗎?玩《節奏大師》還能傷感?”
餘小姐說哪能呢,只是那首歌略戳她的淚點而已。我試着去聽了那首歌——周杰倫2012年底的新歌——《傻笑》。
餘小姐迷戀周杰倫八年多了,在我們都開始漸漸不聽周杰倫新歌時,她還一如往常每張專輯都第一時間去買。而我這個曾經把杰倫每首歌都如數家珍般收藏的人,居然連他的最新專輯叫什麼都不知道。
餘小姐的高中和大學時代,是在周杰倫的音樂和一段長達八年的暗戀裏度過的。那年餘小姐和她的男神同住一個小區,同年級隔壁班,他們住的小區離學校有點距離。雙方父母爲了方便,就約好了每家輪流接送他們倆。她的男神每天晚上回家時都戴着耳機。那時候最流行的是索尼的MP3,男神告訴她他聽的歌都是一個叫周杰倫的人唱的。餘小姐帶着好奇在週末去音像店淘了張傑倫的舊卡帶,從此淪陷,一發不可收拾。
她對她的男神有好感,但在那個花癡的年紀裏,她對長得順眼的男生幾乎都有好感。她對她的男神情感的第一次升級,是高一的暑假,那天我們四個人去唱K,男神點了杰倫的《晴天》和《三年二班》。她說那天男神穿了一件白襯衫,在昏暗的包廂裏,她居然覺得男神在發光。
在確定男神那天並沒有穿着熒光的衣服之後,餘小姐通過排除法確信了一件事:那天我也穿着襯衫,但是她完全看不到我(這不是重點),所以她確定了她對於男神超越了花癡的程度。
那時的她還沒自稱老孃,還是個十分嬌羞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