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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某天,我自己去看演唱會的時候才明白,有些事情就是值得的。老陳爲了大丁念不喜歡的文科,練會了吉他唱得一首好歌(儘管他沒能教會我);餘小姐爲了男神喜歡上NBA、喜歡上杰倫,做了很多以前不會做的事。那是因爲在大丁和男神的身上,有他們喜歡的東西,有他們想要成爲的部分。
就好像你會喜歡一個偶像,多半是因爲那個偶像教會了你以前你不懂的道理,而他身上閃閃發光的那些屬性是你也想要擁有的。你想要變得更溫暖,所以你喜歡溫暖的人;你還相信夢想,所以你聽關於夢想的歌;你想要變得倔強,所以你喜歡倔強而努力的人。對於偶像最好的支持,不是多狂熱,而是讓別人知道,支持他們的人也是一羣努力的人。
對於曾經愛過的人的最好對待,不是故作遺忘,而是把當時自己學會的品質和自己喜歡的東西保留下來,更好地面對生活,否則那段相遇就失去了意義。
就像我之前在日記裏寫:要麼喜歡一個能帶給你力量好像信念一般存在的人,要麼找到一個能讓你爲之努力的夢想。重要的是你會因爲這些東西切實地去努力,在跌倒的時候也能找到勇氣和力量;重要的是那些會讓你真正地行動起來,把你生活的一部分填滿。未來會怎樣誰都不知道,但總好過每天無所事事。
喜歡一個光芒萬丈的人一點兒都不可怕,不管遙遠不遙遠。遇到能讓你付出的事物或者人,都是一種運氣。能遇到,就該珍惜。或許你們最終沒能在一起,但你都會切實地感受到力量。就像餘小姐,沒能和那個在她青春裏光芒萬丈的人在一起,但她終於變成了自己想要的樣子。
正因爲這樣,那段相遇才變得有價值,纔沒有辜負這世間的每一段相遇。
本來故事到這裏就該結束了,可老陳給了我一個大驚喜。
2013年,老陳迎來了自己那段故事的結局。那天我見到了大丁,大丁剪了短髮,我差點了都沒認出來。那天她訂婚,站在她身旁的人,就是老陳。那陣《咱們結婚吧》剛開始熱播,張靚穎唱:“終於等到你,還好我沒放棄。幸福來得好不容易,纔會讓人更加珍惜。在最好的年紀遇到你,纔算沒有辜負自己。”而老陳站在臺上說:“還好我把自己變得足夠好,好到可以讓你看見了。”
如果你想要踏實,你就得踏實;如果你想遇到一個讓你欣賞的人,那就得讓自己具備被他人欣賞的特質。如果你想要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那就讓自己能夠和她並肩同行。先變成自己喜歡的自己,再遇見一個無須取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