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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這東西,大多情況都是守恆的。如果你不勞而獲了什麼東西,大抵在某個時刻都會以別的形式還回去;如果你現在正在下坡運氣很差,下個轉角或許就會上坡,潮落之後就會有潮起。更多時候努力不僅僅是爲了得到想要的,也是爲了得到時可以心安理得:這就是我應得的,I deserve it。
(一)
在從北京回家的動車上,偶然聽到鄰座的姑娘邊哭邊打電話給家人,她說:“媽,對不起,本來說好了賺錢了纔回家的……”她整個人蜷在座位上,聲音裏滿是壓抑不住的哭聲,“但是我盡力了,媽,我不後悔。”
她打完電話不好意思地衝我笑笑,我只是想,一個人要多難受,纔會在動車這種公共場合壓抑不住自己的難過。
聯想起之前在人人網看到的一篇文章,有人說他始終不相信努力奮鬥的意義。然而努力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呢?真的只是爲了賺錢,或者是爲了社會所認可的成功嗎?
如果是這樣,那我也不信。
我只是突然想起我日夜顛倒的死黨,Tim哥。
他是學設計的,我想認識我的人都會知道他。某天晚上,他給我發來他給我做的封面設計,還沒等我給評價,他就說:“不行,我還得再改改。”其實我覺得已經很不錯了,讓我這個呆逼畫一輩子都畫不成那樣,可他就是不滿意。第二天中午他把改好的設計給我看了看,然後他突然嘆了口氣。
“你說,我們這樣日夜顛倒,忙得要死,到底是爲了什麼呢?”他問我。
那時我還在寫《你要去相信,沒有到不了的明天》,想起裏面的一句話:“我們之所以漂泊來漂泊去,都是因爲我們願意。爲了什麼?其實我們都是爲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