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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好的事情不好再改,而且這並不算是一件小事,他們還是按照計劃出發了。用丁小姐的話來說,只要兩個人能在一起,未來在哪裏都一樣。
我本以爲故事會這麼告一段落,直到我前陣子看到丁小姐發朋友圈說自己回國了。我回她:“你們怎麼回來了?不是還說要在法國大展宏圖嗎?”
丁小姐淡然地說:“我一個人回來的,分手了。”
Jimmy喜歡丁小姐,這不是祕密,當然對某人除外。那天在微信羣得知丁小姐喜歡《董小姐》之後,只要我見到他的時候,他都哼着《董小姐》。尤其是那句“愛上一匹野馬,可我的家裏沒有草原”。簡直像是說出了他的心聲,於是他每次哼這首歌一定從這句話開始。
是不是野馬,有沒有草原,都不是本質問題。野馬再奔騰,也總得停下來休息。如果她真的有心留在這片草原,她就會留下來;如果她不喜歡你這片草,哪怕你把撒哈拉沙漠都變成了草原,她照樣要奔向遠方。
Jimmy告訴我,丁小姐在去年就分手了,因爲她男友劈了腿。那是她第一次覺得付出不一定會得到相應的回報,在當時知道自己不在他未來計劃裏的時候,她就應該果斷離開。
人們總習慣爲一個給不了未來的人付出太多,卻不願意爲了一個看不清未來的夢想而萬死不辭。其實應該反過來,夢想不會因爲看不清未來就離開你,只要你決定堅守它就還在;而從一開始就沒把你列在未來計劃裏的人,永遠不會把你放在計劃裏。
後來的故事你們也知道了,那天,丁小姐看着信誓旦旦發誓的男友突然覺得一陣好笑。在這之後,丁小姐拿出了自己之前積攢的所有堅決,跟他一刀兩斷,從此以後她便像脫繮的野馬策馬奔騰一發不可收拾。
她說她是一箇中毒的人,本以爲他是她的解藥,可以讓自己卸下所有防備。可偏偏他是庸醫開出的藥引,讓她的毒更深。從此她只能把自己變成妖怪,變得百毒不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