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拍照 (第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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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聘者爲妻,奔者妾,沒有雙方父母認可的婚姻會被人詬病。他希望他們的婚姻能得到雙方父母的祝福。
林芷柔想到要給原主父母發電報,略有些忐忑。
原主是家裏最不討喜的老二,父親疼愛聽話懂事的姐姐,而母親則更愛能讓她挺直腰桿的弟弟。
比如每次家裏給孩子們做新衣服總是沒有她的份,姐姐和弟弟都能穿新衣服,而她卻只能穿姐姐的舊衣服。
她當然不願意,憑什麼每次新衣服都沒她的份,除非大家都沒有才公平。母親總是說,誰家不是大的衣服給小的穿。
可是當她問爲什麼弟弟可以穿新衣服,母親又會說,弟弟是男孩子怎麼能穿姐姐的舊衣服。
每當這個時候她就會大吵大鬧撒潑打滾,捏着鼻子同意她的要求。
原主堅信會哭的孩子有奶喫,不鬧父母總是會忘記給她應得的那份。她要強的性格也是這樣養成的。
然而有些事不是鬧就能改變的,雖然喫的玩的用的,她都通過吵鬧發脾氣的方式得到了,可父母的愛卻不是能靠吵鬧得到的。因此當家裏需要一個孩子下鄉時,他們毫不猶豫地給原主報名了,像送瘟神一樣送走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