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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說,許歡這個人還是有些運氣呢。陳志峯這個朋友丁明,算是體制內的人,龍坡區政法系統這一塊,他相當熟悉,跟陳志峯交情也很不錯。
自從護款那件事後,陳志峯十分賞識許歡。心中就覺得,這小子有勇有謀,做事情靠譜,假以時日,說不定就是個可用之才。他是有野心,準備做番大事業的人,像這樣隨手收買人心的事,他一向不吝施爲。
當時,他不僅重獎了許歡,而且,那天許歡馬屁拍得到位,他還將自己覺得合適人脈資源,也順便介紹給了許歡。
當時,給許歡丁明的電話,陳志峯多少有些顯示能耐的意思。人總是難免虛榮,一高興,有時就忍不住誇耀,那那那咱都有人買賬。
另外,他也考慮到,像許歡這種性格,到了大石鋪這個三不管地區,指不定什麼時候,真會招惹上麻煩。如果,自己適時幫上他一把,以後,這種人就有可能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所以,當陳志峯接到許清平的電話,瞭解清楚情況後,當即給丁明打了電話,拜託他去幫一下許歡。
丁明也沒含糊,第二天就跟許清平夫婦一起,去了工讀學校見許歡。
“你必須跟我說實話,這槍到底是不是你的?我得了解真實的情況,纔好決定,該怎麼幫你。”見面後,丁明也沒多寒暄,直接問許歡。
“丁大哥,這槍真不是我的。但是……但是我的確知道是誰的。而且,當時把槍藏在窗臺那兒,還是我出的主意。”這種時候,許歡也不隱瞞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