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著作司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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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環節朱由檢並不喜歡,好在很快過去,這時,內閣大學生施鳳來上奏說道:“陛下,臣聽聞通州有一書坊,印刷先賢典籍販賣,可其中內容多有錯漏,以至讀書人憤而毀之。
此暴亂之事,皆因書籍印刷販賣無所管束,臣請建立有關衙門,專門管理典籍文字著作販賣之事,以免民間書籍良莠不齊,讀書人不能夠真正領悟先賢教誨。”
聽到這件事,朱由檢打起精神,開口道:“先賢之言不可錯漏,的確需要管制,不過這件事並非立刻可以做出安排的,待我今天思考一下,諸位閣臣也討論一下該如何做。”
朝會結束,十月二號,就由內閣宣佈了關於書籍出版的管制問題。
“宣設立著作司,隸屬禮部,掌管圖書版權刊印,內容審覈之務,啓用黃道周擔任司長,官正四品。
中央著作司爲主,下轄州府級著作司,再下級爲縣級著作司。
天下所有書坊,都需要到著作司登記獲得資質纔可以進行圖書售賣。
所有書籍,必須要得到中央著作司的書號纔可以印刷發行。
完善相關著作法,入大明律。
取締非法經營的印書坊和書店,當地著作司建立之後,凡是非法經營的,沒收所有的書籍和相關店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