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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最愛的三樣東西:火鍋、周黑鴨和圍巾。前兩樣因爲祛痘,不得已忌了口。後一樣則無論風吹還是雨打,一直都能帶在身邊。
我對圍巾一直有種特殊的偏愛,有一天我在上海從徐匯去浦東,一路地鐵坐到了浦東機場站。我心想有什麼不對,猛然一低頭,發現圍巾沒有戴,愣是沿着原方向一路坐了回去。
那天我由衷地感嘆:他孃的上海真的是太大了。
那天跟我約好的老陳也由衷地感嘆:他孃的盧思浩真的是一個神經病。
在我還沒變成這樣一個神經病之前,我很不喜歡戴圍巾。因爲這東西太過臃腫,作爲一個活了二十多年從沒穿過秋褲的人,一身輕鬆纔是我的畢生追求。
但在我的畢生追求中,出現了一個姑娘,徹底打亂了我的計劃。
我的逗逼精神從小學開始,一直延續到了現在。在我的高中時代,這種精神具體體現在我非常愛看打雷。本着科學求知的精神,我很單純地好奇如果被雷劈到,是不是可以打通任督二脈,從此走向人生巔峯。而我又最喜歡末日景象,那年頭的教室沒有空調,只有電扇,解救夏天的悶熱只有時不時的雷雨纔可以做到,明明只是下午的天氣,卻暗得像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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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一個人喜歡一首歌,喜歡一本書,喜歡一部電影,喜歡一座城市。然後或許帶你走進這些的人很快就消失在你的生活裏,直到時間模糊了他們的長相。把這些歌、這些電影、這些習慣保留下來,不是因爲放不下,而是因爲自己喜歡。
這種時刻小夥伴們都在教室裏做題,只有我執着地趴在教室外的欄杆上,盼望着下雨。很長一段時間裏,整個樓層只有我一個人會這麼做,直到某天我不經意地看向右邊。我發現了一個姑娘,她也在等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