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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的冬至我在上海,包子跟我有着陰魂不散的緣分,他也在上海。我去考試,他去面試,兩個人都失敗而歸,半夜想喫夜宵,就打電話叫上芋頭。
芋頭那陣也過得不好,剛失戀,失魂落魄。
我們三個的另一個共同點就是:那些年的冬天,我們從來不穿秋褲。我是覺得穿秋褲太累贅,包子因爲太胖根本就不需要秋褲這種東西,而芋頭是爲了讓自己的腿看起來更細一些。但那天芋頭穿着一件大衣外加短袖出現在我們面前的時候,我和包子還是由衷地感嘆了一句:他孃的女人果然都不怕冷。
芋頭說:“哪能呢,只是相對於美來說,冷這種東西不值一提。”我在心裏給芋頭默默地點了個贊。
或許也因爲年輕,什麼都像是世界末日,一點小事都必須搞得轟轟烈烈,做什麼都上頭。三個人喫完夜宵喝完酒,愣是頂着寒風去了外灘……去吹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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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你覺得黑夜是否過不去了,天終究還是會亮。閉着眼睛永遠是天黑,不學會面對永遠是天黑。路還長,天總會亮。要等你學會自己拉自己一把,心裏的冬天纔會走。
心情不好去吹風可以理解,天氣這麼冷還去吹風,只有我們這三個傻缺會這麼幹。
關鍵問題是:我們是三個不穿羽絨服不穿秋褲的傻缺。而那時是凌晨兩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