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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那薄如蟬翼的絲帕上繡了一株墨蘭花,心中很是感動,小姑娘的友誼就是這麼純真無瑕,不摻雜任何目的,真好。我上前抱了抱她,眼淚不爭氣的流了出來。
秀秀的聲音也有些哽咽,“墨兒你別哭了,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我阿孃生前說過,女孩子長大了都是要嫁人的,之前比咱們大的芬姐姐,前段時候也回家去嫁人去了。這以後我們也都是要走的,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罷了。”|
芬姐姐也是跟着孫娘子學藝的繡娘,因爲去年家裏的蠶收成不好,沒錢交朝廷的罰銀。才十四歲就只能嫁人了。這些來做學徒的姑娘是沒有工錢的,只有一些極少的月錢可拿。按合同來說,從五歲進來,是要做到二十歲才能回家嫁人的。朝廷的罰銀也由繡莊或者織布坊給交。
這成親之後,若想回來工作,那麼就有工錢可以拿了。
不過也有一種是年齡大些,交學費來學的,就像我這樣的,到了七歲纔來,想什麼時候走就什麼時候走。
若是不走,十歲之後就可以去給織布坊織布,這種就是有高額的工錢可以拿了。根據個人本事不同工錢由低到高,最高一個月有三貫錢,喫住都在織布坊,留給家裏也是一筆進項。
不過,那芬姐姐的父母只貪圖對方給的高額聘禮,根本就看不上她織布那點月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嫁也得嫁。
每次想到她我心裏都難受,才十四周歲啊,在二十一世紀也才上初中而已,在這裏就要嫁人了。這是我第一次慶幸,我是盛府的姑娘,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兒,盛府雖然只是一個六品的小官,不過祖上家底殷實,十四歲之後每年幾貫錢的罰銀還是能交的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