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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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豬俠道:“我昨天釣魚執法,用罪惡值買了個人來用,沒有問題。”
規則2也暫時排除。
規則3:罪惡值唯一的獲得方式是犯罪,罪惡值不可轉讓,不可贈與,可以搶奪,殺死罪惡值持有者,可繼承其所有罪惡值。
這一條,前半段他們都遵守了,後半段,同樣有兩個人也驗證了,可以排除。
規則4規定了持有不同數量罪惡值的人的等級,前半段屬於定義,不存在遵守與*七*七*整*理否,關鍵在於後半段所說的,公民被殺死後,重啓從流浪者開始。
這一條其實也能驗證,因爲規則3中,殺死罪惡值持有者可繼承其所有罪惡值,已經有人驗證過,分別是豬豬俠和今年發大財。
兩人都道:“他們確實變成了流浪者。”
所以規則4其實也可以排除。
規則5:流浪者不享有任何公民權利。